1、18国商户进行国外货物入境申报。哈萨克斯坦、俄罗斯、韩国等18 国商户(外籍自然人)从国外进货(不受金额限制)。
2、入境车辆经国门联检部门(海关/边检)核验,通过H986检查、卫生检疫处理,排除安全准入风险后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。
3、外籍商户申报车辆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,完成入区信息申报。
4、外籍商户车辆进入海关查检作业区,海关系统布控,需要检查的经查验合格后在互市贸易区完成装卸,不合格的由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,审核通过后进入货物存储交易区。
5、外籍商户车辆卸货入库后,申报驶离海关查检作业区。空车或装载出口货物后,通过卡口核验驶出互市贸易区。
6、中方边民进入互市区,下单采购货物(线上“边互通”平台或线下现场大厅采用纸质的“互市交易结算单”完成)。
7、中方边民结算(边民向外籍商户支付货款、缴纳税收、支付运营服务费)。
8、付款完成后,中方边民进行货物申报出区,并按每人每日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额度进行验核。
9、中方边民完成交易后,中方车辆进入互市区进行装运;运营公司进行装车配货,出具出库单,卡口核对出库信息后放行。
10、海关放行后的互市进口商品,中方边民可自用或进入互市二级市场进行二次交易。进行二次交易的,中方边民缴纳相关税费,将互市进口商品卖至收购公司,收回货款;商品可直接销售二级市场,或卖给落地加工企业。